问题 | 破产清算流程是要怎样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第二,清算组接管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予以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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