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7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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