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时股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9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