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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