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在什么条件下要清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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