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公司时是否需要预先核准名称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企业名称事先审核登记乃是企业名称注册过程中的独特环节。
在诸如设立公司等特定情况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必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的,或是拟定经营范围中包含了需要经过审批的某些项目时,都应在申请审批之前,按照规定提前完成企业名称的预审工作。 而在完成审批之后,所确定的企业名称则须交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最后的确认,然后再以此名称来向相关机构正式提交审批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企业仅可拥有唯一一个合法的名称。 二、对于已经获得登记机关预先审批许可的企业名称,保存期限长达六个月之久。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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