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经营必须设立分公司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异地经营业务时,务必确保已经注册了分公司,因为任何未经批准的异地经营都是非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每个公司都应拥有唯一的住所地址,若需在住所地址以外的地方进行经营活动,则必须在所在地申请相应的分公司登记手续。 法律明确指出,公司只需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之内进行定点经营即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然而,当公司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之外进行经营活动时,则必须申请相关分支机构的备案登记。 因此,如果公司选择在外地进行经营活动,则必须注册相应的分公司。 当然,如果该公司仅以公司名义开展异地经营,而没有实际设立办公地点,那么就不需要注册成立分公司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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