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设立分公司,首先必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的权力机构作出决议;其次要选定分公司的住所,取得使用住所的权利;然后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具体流程有: 1、核名;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到国、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银行正式开户; 7、办理备案手续等。 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的文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分公司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4)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涉及批准内容的,同时应提供政府有关批文。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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