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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成立分公司,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解答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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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3 7: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