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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一地区可以设立分公司吗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解答
律师解析:
同一地区可以设立分公司,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在同一地区内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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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0: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