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大致如下: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3、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在申请被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执照。 5、刻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6、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7、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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