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好!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相关问题,我将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分公司的设立目的是为了有效配合和协助总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故其法律地位从属于总公司。 然而,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设定为独立法人,享有与母公司相互独立的权利义务,并配备了完整且独立的企业管理系统。 其次,相较于子公司,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层面上均缺乏独立运作的能力,无法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分公司并无独立的财产权,因此也无法独自地进行民事诉讼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相反,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被视为全新的个体,具备独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体制,在经营运作中表现出更大程度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最后,鉴于分公司的设置旨在服务于总公司,其经营范畴必将遵循总公司的战略规划,与之保持高度一致。 至于子公司,由于其具有自主决策及行动的权力,故可以自由探索并开展与其母公司不同的业务领域。 希望上述答案能为您解开疑惑,祝您学习愉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第39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第14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