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募基金代销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私募基金合同中,一系列必要条款被明确规定如下:
1.关于该私募基金的正式命名; 2.对其运作模式进行详细说明,需注明是采用封闭式、开放式还是其它运营方式; 3.对其预期募集总金额进行明确规定; 4.详尽阐述该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以及投资领域的具体范畴; 5.明确规定该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 6.确定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等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十一条
订明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 (二)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具体载明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 (三)私募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如有); (四)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五)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 (六)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 (七)私募基金的结构化安排(如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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