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合资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
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但仍需要在经营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只是手续较为简单,无需实收资本,由总部出资设立即可。 合资公司一般定义为由两家公司共同投入资本成立,分别拥有部分股权,并共同分享利润、支出、风险及对该公司的控制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