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必须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当事人。 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意志关系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 而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财产关系不同。 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尽管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 而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独立的法律财产,而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5、财产责任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既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因此其经营后果应当归属本公司,由此而产生的财产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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