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兑汇票过期未请求付款如何兑现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向承兑银行作出说明,要求承兑银行付款。
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再也不能采取委托收款的方式通过持票人开户行收取汇票款,只能向承兑银行(即汇票的付款人)要求付款,而且必须做出超期的说明,交由付款银行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九条
第五十三条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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