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务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2、组建清算组。 3、接管破产企业。 4、处理善后事宜。 5、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清偿债务。 7、报告清算工作。 8、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9、追究破产责任。 10、办理注销登记。 11、追回非法处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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