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不构成专利侵权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下列情况下,我们不认为这种行为是侵犯专利权的:
首先,当能够通过简单地利用专利产品本身的属性或者使用与之对应的方法进而生产出该产品时; 其次,当在专利申请获批前便已经着手制造了这项产品时; 最后,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不受专利侵权限制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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