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费用怎么收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行政诉讼案件,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应依据如下规定及标准,对起诉人进行诉讼费用之收取:
就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海事行政方面之案件,每件诉讼请求将收取100元的立案审理费用;而对于其他各类行政诉讼案件,每件诉讼请求将收取50元的立案审理费用。 此外,如涉及申请费用等其他诉讼相关费用之事项,则将按照各主管机构依法所设定之收费标准予以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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