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介绍卖淫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特征包括: 1、介绍卖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有哪些法定情形 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情形有: 1.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 专业律师: 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介绍卖淫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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