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打我一个我还手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判断双方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这一关键要点。
正当防卫的定义是,当国家、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正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的制止该不法侵害的行为。 假如在遭受他人不法侵害的过程中,你出于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的目的而进行还手,且这种还手行为是必要的措施,那么你有较大可能构成正当防卫,此时你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比如,当你遭遇他人突然的暴力攻击,为了避免自身受到更严重的伤害而进行的反击,就可能属于这种情况。 然而,倘若你的还手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导致不法侵害人遭受了重大损害,那么你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例如,对方只是轻微侵犯你,而你却过度反击,造成了对方较为严重的伤害。 另外,要是对方的侵害行为尚未开始,比如对方只是有侵害的意图但还未付诸行动,或者对方的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你却进行还手,那么你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对于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等情况,需要结合实际发生的具体事件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 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和法律的公正,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进行详细的调查处理,以得出准确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冲突,小李先动手打小朱,小朱还手。争议点在于小朱的还手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必要措施还是超出限度,亦或是在侵害行为结束后还手。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还手是在遭受小李不法侵害过程中,为保护自身安全,且还手力度与侵害程度相当,属于必要措施,那么小朱构成正当防卫,无需担责。 2、若小朱还手导致小李遭受重大损害且超出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需担责,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3、若小李侵害行为已结束,小朱再还手,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需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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