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执罪刑满能二次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拒执罪在刑满之后一般是不能进行二次执行的。
拒执罪具体指的是对于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以及裁定,当事人具备执行能力却故意拒不执行,并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这种行为。 当被执行人因为拒执罪被判处刑罚之后,如果已经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把应尽的义务都履行完毕了,那么法院通常会将执行程序终结掉。 不过,要是在刑满释放之后,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存在其他诸如躲避执行之类的行为,法院就可以依据具体的情况来恢复执行。 但这里要明确,这并不是所谓的二次执行,而是基于新出现的执行事由,对原本的判决、裁定继续进行执行。 总而言之,刑满之后到底能不能进行二次执行,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其关键就在于被执行人是否有新的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或者是否又再次出现了逃避执行的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因拒执罪被判刑,刑满后已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法院终结执行程序。后法院发现小朱有新财产却试图躲避执行,引发是否能对其继续执行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刑满且履行完义务后,法院按规定终结执行程序是合理的。因为此时基于之前的执行情况,已达到执行目的。 2、当发现小朱有新财产且躲避执行时,法院依据具体情况恢复执行是合法的。这并非二次执行,而是基于新的执行事由对原判决、裁定的继续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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