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肢体骚扰女性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肢体对女性进行骚扰这种行为,是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倘若以暴力的手段,或者用胁迫的方式,又或者借助其他的方法,去强制猥亵他人,又或者侮辱妇女,那么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聚众进行这种行为,或者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前款的犯罪行为,亦或是存在其他比较恶劣的情节,那就要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要判断是否构成该罪,关键就在于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备强制性,以及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性羞耻心。 假如只是那种比较轻微的肢体接触,并且没有达到强制的程度,或许就不构成犯罪,不过却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此时就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要是情节相对较轻,那就会被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总之,对于这类情况,一定要依据具体的情形进行综合的判断。 一旦遇到这样的问题,必须要及时地保留相关的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让法律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公交车上用手臂故意蹭小李的身体,小李感觉自己受到了骚扰。小朱辩称只是车上拥挤不小心碰到。小李认为小朱是故意为之,这是对她的冒犯。双方各执一词,小朱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确实是故意用肢体骚扰小李,且小李感受到被强制冒犯了性羞耻心,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2、若小朱只是意外碰撞,没有强制故意,未侵犯性羞耻心,不构成此罪,但可能因轻微肢体接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相应拘留或罚款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