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家庭虐待孩子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倘若男方家庭对孩子实施虐待行为,且情节达到恶劣的程度,那么就极有可能构成虐待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倘若家庭成员遭到虐待,且情节恶劣,便会被判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倘若这种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那么惩处力度将会更重,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情节恶劣”,通常包含多种情况。 其一,虐待手段极为残忍,比如使用暴力殴打、烫伤等方式对孩子进行虐待; 其二,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很长,长时间地对孩子进行精神或身体上的折磨; 其三,给被害人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致使孩子身体出现多处重伤,或者精神状态崩溃、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等。 倘若男方家庭存在上述这些虐待行为,孩子的其他亲属,例如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以及相关的组织或单位,像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都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公安机关会对此进行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会依法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男方家庭进行公正的惩处,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让他们不再遭受虐待之苦。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的家庭,包括小朱的父母等对孩子存在虐待行为。他们经常殴打孩子,且这种行为持续了很长时间,给孩子身体造成多处伤痕,精神也濒临崩溃。孩子的外公外婆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家庭对孩子的行为若被证实,从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对孩子身体和精神损害严重来看,符合“情节恶劣”,可能构成虐待罪。 2、孩子的外公外婆作为孩子的亲属,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后续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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