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拒不执行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认定时主要有以下关键要点。
主体方面,它属于特殊主体,主要是那些负有执行义务的当事人。 比如一些欠钱不还的债务人,或者有其他法定执行义务的人。 从客观表现来看,必须是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 “有能力执行”可不是随便说说,得依据查实的各种证据来确定,要是能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像房产、车辆、存款等,或者他具备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比如拆除违章建筑等。 “拒不执行”的行为多种多样,像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执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让执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或者通过隐藏财产,让执行人员找不到可执行的东西; 转移财产,把原本应该被执行的财产转移到别处; 变卖财产,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私自卖掉; 毁损财产,故意破坏已被控制的财产等。 而“情节严重”的情形也不少,比如拒不执行的标的额比较大,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 或者多次拒不执行,不是偶尔一次,而是多次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也就是明明知道自己应当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却故意不去执行,带有明显的抗拒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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