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才算寻衅滋事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行为的表现形式较为多样。
从法律层面来看,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且这种殴打行为情节十分恶劣的,就属于寻衅滋事行为; 还有追逐他人、拦截他人、辱骂他人以及恐吓他人等行为,要是情节达到恶劣程度,同样构成寻衅滋事; 强行拿走他人财物或者随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并且情节严重的,也属于此类行为; 在公共场所故意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的秩序严重混乱不堪,这也属于寻衅滋事行为。 这里所说的“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情况,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 比如行为发生的次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肯定比单次行为的情节更恶劣; 行为所采用的手段,手段较为残忍、暴力的往往情节更严重; 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程度,伤害越大情节越恶劣; 以及对社会秩序产生的影响,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情节也就更严重。 如果一旦涉及到寻衅滋事行为相关的纠纷,或者有可能面临相关指控,那么就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妥善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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