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掩饰隐瞒不知情的情况下会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形中,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认知。
倘若行为人确实对相关情况不知情,那就不应以犯罪来论处。 按照刑法的明确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这意味着行为人要明知所涉及的物品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才会去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 这里的“明知”涵盖了确切知道以及根据一般情况应当知道这两种情形。 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正常的交易过程中,基于合理的信赖而接触到相关物品,且确实没有认识到这些物品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那司法机关就不应认定其构成此罪。 这种情况下,不能仅凭物品的出现就随意推断行为人具有故意,而应该综合各种因素,全面、客观地进行判断,以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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