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网络赌博案如何判断非法所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天津发生的网络赌博案里,非法所得的判断依据主要有以下这些方面。
从资金流入方面来看,那些直接参与网络赌博活动而赢取的赌资,毫无疑问属于非法所得。 比如通过各种赌博网站、软件等平台进行赌博并赢得的金钱或者财物,这些都是非法所得的范畴。 再者,要是在网络赌博的组织架构中,像是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从下线的投注金额按照一定比例所获取的提成,同样也被认定为非法所得。 另外,为网络赌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等而收取的费用,以及明明知道这些费用是用于网络赌博用途而获取的报酬,也会被认定为非法所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司法机关在判断非法所得的具体数额时,会综合运用多种证据。 像银行流水可以清晰地反映资金的往来情况,电子支付记录能详细记录交易细节,相关人员的口供可以提供直接的证词,还有网络赌博平台的后台数据,这些都能为准确判断非法所得的数额提供有力的支持。 通过这些多种证据的综合运用,司法机关能够更准确地认定非法所得,从而对网络赌博案件进行公正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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