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能构成拒不履行执行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拒不履行执行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它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 在主体方面,涵盖了被执行人、那些协助执行的义务人以及担保人等,这些都是负有执行义务的人。 主观上,那可是故意的,意思就是明明知道自己有执行的义务,却偏偏拒不执行。 从客观行为来看,那可表现得很明显。 就像是会隐藏、转移自己的财产,或者故意把财产给毁坏,又或者无偿地转让财产,再不然就是以那种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把财产转让出去,导致判决、裁定没办法执行; 还有,会和别人串通起来,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之类的方式来妨碍执行。 而它的客体,就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要是有可能涉及到这个罪的情况,那可一定得积极去履行执行义务,这样就能避免承担刑事责任。 要是被指控涉嫌这个罪了,那就可以从自己到底有没有执行能力,主观上到底是不是故意的等这些方面去进行辩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