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为业的界定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以从事赌博行业为谋生手段,则可以根据如下几方面进行界定:
首先,取决于参赌行为发生的频繁程度。 当个人长时间且频繁地参与到赌博活动中时,这种行为呈现出明显的连续性以及稳定性。 其次,需要关注赌博所涉及的资金规模。 如果赌徒投入了相当庞大的金额在赌博之中,这无疑也加强了其职业赌博的可能性。 再次,需要探究参与者通过赌博获利的动机以及实现的方式。 倘若某人将从赌场中所获得的收益作为个人生活的主要或者唯一经济来源,甚或以之为生计,这无疑进一步形象化了其以赌博为生的特质。 此外,观察一个人对于赌博活动的投入程度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例如,若有人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倾注于组织及参与各式各样的赌博活动上,那么他很可能已经将赌博融入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之中。 最后,考察个体是否具备鲜明的职业性特征同样不容忽视。 举例来说,如某人拥有较为专业的赌博技巧与策略,或者在赌博领域内享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这些都是支撑其以赌博谋生的有力证据。 然而,实际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我们必须要全方位地考虑各个层面的关联要素,并结合相关的证据材料,方能更加精确地判定该人员是否构成了以赌博营生为主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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