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以赌博为业”的特征,需要对多个因素加以全面考虑与评估。
首先,对于赌博行为的参与频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即频繁性地参与赌博活动,把它作为自己生活乃至经济行为的主要支撑与依靠。 其次,我们应当关注参与者所投注的资金总额的大小,倘若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甚至持续投入,这也不得不成为判断的依据之一。 此外,如果当事人具备专用的赌博场所、工具或者设备的话,无疑更容易形成“以赌博为业”的印象。 最后,不论是本人还是通过组织、吸引其他人参加赌博的形式来获取利润,都应视为关键性的衡量标准。 在甄别“以赌博为业”的证据时,我们可以引入证人证词、银行流水账单以及赌博记录等多种方式,来全方位地证实对方长时间、稳定且大量地从事此类行为,并将其作为个人经济来源的核心。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偶尔参与赌博且所涉金额相对较低的行为并不符合“以赌博为业”的定义,但是具体的判断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事实细节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去作出综合性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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