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故生非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借故生非(UnjustifiedIncrimination)"这一术语频繁地被运用到涉及寻衅滋事罪名的审判进程之中。
然而,如何对该犯罪行为进行精确的界定与审判,通常需要我们从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考量。 首要的是,行为者的主观意图,即他们是否怀揣着诸如逞强好胜、无理取闹等不道德、不合法的动机。 其次,我们还需要关注客观事实,包括行为者是否以某种借口挑起争端、肆意攻击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以及强行抢夺、侵占或任意破坏公私财产等行为。 例如,若由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偶发性矛盾或纠纷,导致这些行为者凭此缘由实施以上所述的犯罪活动,那么这类情况便应被视为寻衅滋事罪行。 但是,如果矛盾的起源是由受害者故意挑起或是受害者对于矛盾的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话,则不应将此类情况归类于寻衅滋事罪行。 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属于"借故生非"时,我们必须综合地考虑具体事件的起因、发展过程及行为者采取的手段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等诸多因素,而不能仅仅依据行为者的自我辩护就轻易地下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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