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自己也赌金额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并实际参与赌博的现金流量评估环节极其具有挑战性。
具体而言,关于开设赌场的预期总额,通常还需进一步关注到支付的赌注额度、作为报酬手段的抽成收益数量以及参赌者数目,同时还包括违法所得的数额本身。 赌资,它主要是指用于下注的资金、兑换筹码的货币以及通过赌博活动赢得的财富。 而对于个人参与赌博的现金流量评估,则主要依据他们在赌博活动中所投入和赢得的所有财产总额来进行计算。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具体的现金流量评估将综合考虑各种类型的证据,例如银行流水、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等。 如果涉及到网络开设赌场的情况,那么还需要对相关的电子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开设赌场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即便当事人本人也参与了赌博,这也无法减轻开设赌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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