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赌博多大金额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网络赌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并非仅仅取决于赌资数量这一单一维度。
相反地,如果涉及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的大规模聚众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职业进行长期从事,那么就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了犯罪行为。 其中,聚众赌博通常是指组织三名或以上人员参与赌博,并且在整个过程中,抽头渔利的总金额累积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或者组织三名或以上人员参与赌博,赌资总额累积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又或者组织三名或以上人员参与赌博,参赌人数累积达到了二十人以上; 此外,若有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或以上前往境外参加赌博活动,且在事后收取了回扣、介绍费等类似费用,也是属于非法行为。 而以赌博为业则更多地表示个人具有沉迷赌博的倾向,坚持赌博行为,并且将通过赌博所获得的收入作为日常生活的经济来源。 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的是,关于网络赌博犯罪的确立,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各类因素,如赌资数量、赌博规模、参赌人数等等,而非仅仅依据某个单独的指标进行衡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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