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获得谅解可以免于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寻衅滋事罪名的案件中,尽管得到受害者或其家属的谅解有可能使被告人得以避免被提起公诉,然而,这并非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具体而言,是否能够获得免予起诉的处理,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其中包括了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等等因素。 若犯罪情节较轻且在获得谅解之后,检察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与权衡,从而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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