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年追诉期是从哪天开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的状态,则需自该非法行为彻底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在此,“罪之日”应理解为犯罪事实认定确立之日。 例如,针对既遂犯,其犯罪行为实施当日即是罪之日; 而对于连续犯而言,其犯罪行为终结之日方能作为罪之日。 然而,若相关机构已展开立案调查或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脱调查或审判的,将不再受追诉时效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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