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期限到了有没有不被起诉的可能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到监视居住限制的情形下,虽然期限届满了,但仍存在着不会被提起公诉的可能性。
需要明确指出,监视居住仅仅属于一类刑事法律所规范的强制性手段,期限的终结并不能代表被追诉必然随之发生。 举例来说,假设在遭受这种限制的过程中,案件的调查工作揭示出犯罪行为的证据严重不足,或者犯罪情节极其微小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以至于无法被认定为罪犯,或者依据刑法相关条款,不需要判处任何形式的刑罚或可获得刑罚的豁免,那么,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导致最终不会被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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