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与组织赌博金额多少构成犯罪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盈利为主要宗旨,组织三人及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且从抽取赌金中获得的利润累计超过五千元人民币者;
或者是组织三人及以上人员参与赌博,赌资总额累计超过五万元人民币者; 又或是组织三人及以上人员参与赌博,参赌总人数累计超过二十人者; 以及组织中国大陆公民十人及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回扣或介绍费用者,均将被视为触犯法律法规,构成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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