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不适用哪些案件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诸如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行为以及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实施的犯罪等严峻犯罪案件中,刑事和解制度往往无法得到有效运用。
此类案件性质极其恶劣,对社会公众利益及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亟需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严厉惩处,而非通过和解方式加以化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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