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欠条是诈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持有欠条并不必然代表涉及欺诈行为。
欠条通常反映了债务关系确实存在,但假如在拟定欠条之际,欠款方的动机并非合理地满足债权方的权益,而是谋求侵吞原告财产,通过捏造事实或者掩盖真相来达到其不当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便有涉嫌诈骗之嫌。 例如,故意夸大自身偿债能力,或编造虚假用途等行为都足以构成该罪责。 然而,若欠据的出现源于真实发生的交易或贷款事项,即便后期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按时履约归还欠款,这种现象通常仅仅属于民事范畴内的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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