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欠款怎么还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自然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遭受刑事审判之后,所背负的债权债务将由法庭采取诸如追回涉案财产以及责令赔偿等手段进行清偿。
法庭有权将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进行全面追回或要求其退回,并且此类退还对象优先考虑的便是向受害人返还他们的合法财物。 倘若犯罪嫌疑人尚有其他正当财产存在,那么这些财产也将会用作归还其拖欠的债务之用。 与此同时,在实际执行过程之中,法庭或会依据案情的具体状况制定相应的还款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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