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第一,其在收到金融监管机构相关部门依法核准之前或以假托合规经营形态为幌子擅自吸收大众资金; 第二,其经过媒体、推介会议、传单手册、手机短信息等多元化渠道向社会公众广泛传播该行为; 第三,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实物资产、股权等多种方式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或给予相应回报; 最后,其面向社会公众,即向非特定人群吸纳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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