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完监外执行多久释放一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监外执行的服刑期限是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化准则可遵循的。
往往需要根据涉及到的犯罪分子个体性质及其特性、监管机构的审查评估结果及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严格规范来最终加以核定和确认。 一般的常规操作是,监管机构会按照一定的周期性规律对正在接受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与评估,以确保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且在未来的生活中不会再次触犯法律。 然而,具体的考察评估周期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案件性质的复杂程度以及犯罪分子自身行为表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相应的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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