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套现罪名该怎么辩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涉嫌实施信用卡套现而被指控构成犯罪的辩护工作中,必须审慎对待并全面分析多个相关因素。
首先,对证据展开详尽的审查,确保其具有充足和确凿的说服力。 此外,关注证据中是否存在任何瑕疵或者相互抵触之处也是至关重要的; 若是初次犯罪行为,且套取金额相对较少,且并无产生严重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着重强调个体的主观恶意程度较轻,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所带来的危害程度有限这样一个观点。 此外,辩护律师也应考虑将焦点放在被告人实施套现行为的动机上,例如事发时是否有某种紧急需求以至于需要通过套现来筹措资金等等。 然而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信用卡套现本身就是一种非法行为,因此,通常情况下,很难完全摆脱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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