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工人量刑标准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生产假冒伪劣商品违禁行为中的劳动者,其定罪量刑基准则依据诸多要素进行全面衡量及评估,主要包括当事人的行为角色及其程度、所扮演的关联性以及主观意图等元素。
倘若此类劳动者为共同犯罪的从犯,即作为次要角色或援助要角配合其他共犯者实施犯罪行为,依照法规规定应给予轻饶、减轻惩罚甚至是免于刑事责任的宽大处理。 一般而言,这类劳动者可能面临相对较短的刑期,例如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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