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提起诉讼和虚假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起诉一般而言指涉事方无合理依据亦无正当地位,仅凭个人意愿或不良动机提起法律诉求,其唯一目的或仅仅是给对方带来麻烦,或者延长诉讼周期等等。
然而,虚假诉讼行为则是涉事方通过编造事实,制造假证,以此欺瞒法庭,获取不法利益。 恶意起诉主要强调的是涉事方的主观恶意以及不当意图,而虚假诉讼则更注重于事实与证据的真实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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