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诉讼时效能终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侵占罪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时,特殊情形往往可以导致其停止运行。
例如,若在诉讼时常期间的结尾阶段,即最后的六个月内,由于无法预见的自然灾害或其他无法克服的实际困难而导致受害方无法实施有效的法律请求,那么该诉讼时效将自动终止。 然而,一旦阻碍诉讼时效的因素得以消除,那么诉讼时效将会从其停止的时间点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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