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开设赌场提供场地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考量因素是,提供场所者对于所提供之地即将被用作开设赌场这一事实是否明确知晓。
倘若提供者确实清楚这一情况却仍然提供场地,那么他/她有可能涉及到刑事违法行为。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该场地之供应是否具备持续性与稳定性,而非仅仅是偶然且暂时性的行为。 除此之外,还需关注提供者是否从赌场的运营过程中获得了经济收益,例如收取租金、分享利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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