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不加刑认罪认罚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中的“上诉不得加重刑罚”原则的框架内,即便被告承认自身有罪并愿意接受惩罚,当他提起上诉时,第二审法院亦不得向上调整对其所判刑罚的程度。
然而,若检察院提出抗辩或调查期间又发现新的犯罪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便不在“上诉不得加重刑罚”的规定范围之内。 虽然认罪认罚是量刑上减轻处罚的一个关键考虑因素,却并不意味着会妨碍被告依照规定合法地行使他们的上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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