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公款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广义上所称的“公款”可被大致划分为如下五种类别:
1.即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国有单位所拥有、控制或者支配的全部款项; 2.包括虽属个人所有但处于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及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过程中的私人资金款项等; 3.特指由国家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居、救济等七项特定用途的款物; 4.以犯罪主体身份为依据,涵盖了非国有独资公司、企业、集体所拥有的资金; 5.以及经司法程序确认具有特殊性质的款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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